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5:58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4567901846M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陈文毅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29.02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0-12-27 证书有效期: 2021-08-09 至 2026-08-08
住           所: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级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新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及区人民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业主委托的相关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开办资金 46.66 29.02 2022-04-10
2 法定代表人 黄卫行 陈文毅 2020-08-13
3 法定代表人 宋志国 黄卫行 2020-03-13
4 开办资金 65.54 46.66 2020-03-13
5 举办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08-22
6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39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9号 2019-08-22
7 开办资金 98.16 65.54 2019-03-12
8 开办资金 73.69 98.16 2018-03-05
9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花都区人民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项目业主委托的相关建设管理工作。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4、承担花都区委区政府和区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区级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新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及区人民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业主委托的相关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09-05
10 举办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局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09-05
11 开办资金 6.0 73.69 2016-09-05
12 法定代表人 苏雄伟 宋志国 2016-09-05
13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14-07-10
14 法定代表人 徐永生 苏雄伟 2014-07-10
15 名称 花都区人民政府基建办公室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14-02-14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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