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治理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信用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7:46 作者: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6MB2C477191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治理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信用事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张志红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7-04-27 证书有效期: 2022-04-01 至 2027-03-31
住           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9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业务范围:(一)配合拟订全区社会治理有关政策,做好社会治理有关工作;(二)协助开展社会治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三)协调开展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举 办 单 位: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王俊杰 张志红 2022-03-30
2 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治理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信用建设中心)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治理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信用事务中心) 2019-09-16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开展网格化管理和“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业务范围: (一)研究拟订全区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有关政策;(二)推动建立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指导、协调、督导各街道各部门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三)牵头解决网格化管理中突出问题和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四)协调开展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诚信信息发布制度和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宗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业务范围:(一)配合拟订全区社会治理有关政策,做好社会治理有关工作;(二)协助开展社会治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三)协调开展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019-09-16
4 法定代表人 陈达君 王俊杰 2019-09-16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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