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医院、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8:19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4455395328N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医院、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杨铬荣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325.84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4-05-26 证书有效期: 2021-05-10 至 2026-05-09
住           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贸路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社区疾病控制等服务。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开办资金 1044.46 325.84 2022-03-28
2 开办资金 1290.0 1044.46 2021-02-25
3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医院)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医院、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11-27
4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新路8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贸路1号 2020-11-27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社区预防,卫生诊断、预防接种、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等。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现场救护,慢性病和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社区保健。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服务。 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社区疾病控制等服务。 2020-11-27
6 法定代表人 李锦 杨铬荣 2020-06-19
7 开办资金 4455.0 1290 2020-04-01
8 举办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19-05-14
9 举办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06-06
10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西医、中医、中西医、骨伤科、眼科、口腔科、妇幼、皮肤病、心血管、理疗、防保、耳鼻喉、肛肠科等社区服务。 社区预防,卫生诊断、预防接种、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等。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现场救护,慢性病和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社区保健。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服务。 2016-06-06
11 法定代表人 汤志超 李锦 2013-08-16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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