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8:37 作者: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05786089480L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何颖珊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17.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6-04-13 证书有效期: 2021-07-06 至 2026-07-05
住           所: 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首层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接受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主保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日常工作;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街道其他事业单位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任务。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开办资金 89.17 117.00 2022-03-25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接受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主保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接受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主保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日常工作;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街道其他事业单位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任务。 2021-02-22
3 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除四害工作站)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1-02-22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接受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内城市卫生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自主保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日常工作;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接受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主保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09-08
5 开办资金 135.4 89.17 2020-04-08
6 开办资金 87.1 135.40 2019-03-13
7 法定代表人 冯焕初 何颖珊 2018-07-13
8 开办资金 44.0 87.10 2018-07-04
9 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除四害工作站) 2015-06-15
10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二类 财政补助一类 2015-06-15
11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接受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内城市管理服务工作及作业层的监督检查;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接受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内城市卫生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自主保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日常工作;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5-06-15
12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街辖内市容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负责街辖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的监督检查,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等工作。 接受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内城市管理服务工作及作业层的监督检查;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3-04-19
13 经费来源 经费自筹 财政补助二类 2013-04-19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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