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9:52 作者:梅州市人民政府 来源:蕉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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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400724355886C | ||
单 位 名 称: | 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刘裕君 |
经 费 来 源: | 财政核拨 | 开 办 资 金: | ¥15757.0万元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3-06-23 | 证书有效期: | 2022-03-21 至 2027-03-20 |
住 所: |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华侨农场狗麻岗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投资服务工作;3.负责园区企业宏观管理和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4.开展园区产业发展调研,协调企业解决建设、生产、运营中的相关问题;5.负责组织园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外事活动;6.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优化宜商宜居环境;7.负责园区管委会资金管理、使用和预结算工作,参与园区自建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管理以及资产管理、财税金融等工作;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户籍、交通安全、土地征收、税收征管和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9.扶持侨民,维护归侨、侨眷的正当权益;10.处理园区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种突发事件;11.完成梅州市委、市政府和蕉岭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举 办 单 位: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
登记管理机关: | 蕉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1 | 开办资金 | 2145.0 | 15757.00 | 2022-03-21 |
2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杰 | 刘裕君 | 2021-09-27 |
3 | 住所 | 蕉岭华侨农场狗麻岗 |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华侨农场狗麻岗 | 2021-03-29 |
4 | 开办资金 | 3125.0 | 2145.00 | 2021-03-29 |
5 | 法定代表人 | 陈伟明 | 张伟杰 | 2020-01-31 |
6 | 名称 |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 | 2019-12-18 |
7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赋予县级政府行政管理的职权,市政府委托管委会行使;(二)市直部门在工业园内的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委托给管委会行使;(三)代表市委、市政府管理蕉华管理区辖区内的社会事务;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工作;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投资服务工作;3.负责园区企业宏观管理和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4.开展园区产业发展调研,协调企业解决建设、生产、运营中的相关问题;5.负责组织园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外事活动;6.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优化宜商宜居环境;7.负责园区管委会资金管理、使用和预结算工作,参与园区自建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管理以及资产管理、财税金融等工作;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户籍、交通安全、土地征收、税收征管和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9.扶持侨民,维护归侨、侨眷的正当权益;10.处理园区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种突发事件;11.完成梅州市委、市政府和蕉岭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19-12-18 |
8 | 法定代表人 | 刘洪洲 | 陈伟明 | 2019-01-09 |
9 | 名称 |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 |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2013-07-31 |
10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蕉华管理区行政、经济、财政、教育卫生、农林牧等工作。 | (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赋予县级政府行政管理的职权,市政府委托管委会行使;(二)市直部门在工业园内的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委托给管委会行使;(三)代表市委、市政府管理蕉华管理区辖区内的社会事务;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工资;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13-07-31 |
11 | 法定代表人 | 刘作昆 | 刘洪洲 | 2013-07-31 |
12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财政核拨 | 2013-07-31 |
▶信用信息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暂无信用记录 |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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