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市民意见办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50:09 作者: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04080353067K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越秀区市民意见办理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刘芳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2.4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3-09-30 证书有效期: 2021-05-13 至 2026-05-12
住           所: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6号503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区信访局委托,负责接听、办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电、电子邮件等事务性工作;根据区信访局的意见,向职能部门和街道转送、交办有关群众意见的事项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开办资金 3.9 2.40 2022-03-18
2 开办资金 5.4 3.90 2021-05-12
3 开办资金 10.01 5.40 2020-03-31
4 法定代表人 杨桂华 刘芳 2019-11-06
5 开办资金 2.3 10.01 2018-04-09
6 开办资金 1.0 2.30 2016-05-19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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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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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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