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51:00 作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来源: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000668221241L
单 位 名 称: 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李纯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34.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7-11-09 证书有效期: 2021-08-25 至 2026-08-24
住           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七号楼2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粤港澳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携手港澳民间力量,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配合省港澳办承办粤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礼宾、会务和接待工作,开展相关粤港澳青少年民间交流合作事宜,承担涉港澳相关专项工作;受省港澳办委托,承办全省因公往来港澳人员通行证的制作、签发和销毁等工作,指导全省其他各授权办证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指导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的相关工作。
举 办 单 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登记管理机关: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开办资金 56.0 34.00 2022-03-10
2 名称 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 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 2021-08-25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调和服务粤港、粤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的礼宾、会务和接待工作;协助促进和推动粤港、粤澳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指导省粤港澳民间合作促进会的相关工作。 促进粤港澳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携手港澳民间力量,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配合省港澳办承办粤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礼宾、会务和接待工作,开展相关粤港澳青少年民间交流合作事宜,承担涉港澳相关专项工作;受省港澳办委托,承办全省因公往来港澳人员通行证的制作、签发和销毁等工作,指导全省其他各授权办证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指导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的相关工作。 2021-08-25
4 住所 广州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七号楼7楼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七号楼2楼 2021-01-12
5 法定代表人 朴俊安 李纯 2021-01-12
6 住所 广州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七号楼7楼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七号楼2楼 2021-01-12
7 法定代表人 朴俊安 李纯 2021-01-12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1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按时报送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06-08
2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报送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04-10
3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报送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 2018-04-17
4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报送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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