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马初级中学

发布时间:2022-08-17 20:51:19 作者: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来源: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3MB2C139571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马初级中学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廖振杰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9.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6-05-18 证书有效期: 2019-03-01 至 2024-02-29
住           所: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马街 1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办学。承担辖区范围内适龄青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任务,使初中毕业生基本能进入高中阶段学习,为高中阶段学校输送合格人才。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要求制订、实施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办学思路、发展规划和办学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拟订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制订、实施学生德育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德、智、体、美、劳和课外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承担学校的党建和团建等工作,接受区工会、区教代会监督。承担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校产校舍及各项教育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校园安全保障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承担辖区范围内适龄青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任务,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使初中毕业生基本能进入高中阶段学习,为高中阶段学校输送合格人才。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办学。承担辖区范围内适龄青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任务,使初中毕业生基本能进入高中阶段学习,为高中阶段学校输送合格人才。 2022-03-10
2 法定代表人 麦文飞 廖振杰 2022-03-10
3 开办资金 237.0 109.00 2022-03-10
4 法定代表人 张灿林 麦文飞 2019-02-2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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