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3:05 作者: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703MB2C84552N
单 位 名 称: 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何芳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7-08-16 证书有效期: 2022-07-25 至 2027-07-24
住           所: 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区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对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资产、区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征收的存量土地进行储备;负责在土地二级市场收购土地并进行储备;负责对纳入区政府储备计划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协助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耕地开发整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举 办 单 位: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登记管理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蓬江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和临时经营等工作。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对纳入区政府储备计划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以及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以及协助区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工作;负责区交办的耕地开发整理工作并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区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对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资产、区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征收的存量土地进行储备;负责在土地二级市场收购土地并进行储备;负责对纳入区政府储备计划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协助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耕地开发整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02-07
2 住所 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东路14座首3/9-11轴交G-K轴 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9号 2021-05-31
3 法定代表人 徐锦城 何芳 2020-05-12
4 举办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2019-10-30
5 法定代表人 何芳 徐锦城 2018-07-2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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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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