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3:50 作者: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4036752445567
单 位 名 称: 梅州市梅县区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吴昊英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200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8-06-18 证书有效期: 2018-08-23 至 2023-08-22
住           所: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梅机编【2008】6号文执行。
举 办 单 位: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登记管理机关: 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各镇(高管会、办事处)人民政府做好征地相关工作;按照《土地储备办法》规定进行土地储备;承担梅县区人民政府的土地储备土地工作,根据政府储备土地计划及原用地单位申请,草拟收回、收购、置换方案,由区政府签订后,实施土地储备;承担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取得成本的资料审核工作;建立土地储备库,对依法征收、收回、收购、优先购买及其他依法取得后移交储备的土地进行核查验收,将验收合格的土地办理土地移交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负责储备土地入市可行性研究分析及供应土地工作;承办梅县区人民政府及梅县区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梅机编【2008】6号文执行。 2022-01-18
2 举办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2-01-18
3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吴昊英 2022-01-18
4 住所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府前大道国土资源局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2-01-18
5 开办资金 100.0 2000.00 2018-08-23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区征地工作的放线、丈量、登记、结算、发放补偿清单等,参与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可行性报告论证,协助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手续,落实征地有关事项。2、受委托承担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初审及事务性、技术性工作。3、向有关单位提供与征地、土地储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性服务;受委托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妥善处理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之间产生的问题。4、对区政府统一征收(征用)和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5、受委托承担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的土地储备土地工作。根据政府储备土地计划及原用地单位申请,拟定收回、收购、置换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土地储备。6、承办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助各镇(高管会、办事处)人民政府做好征地相关工作;按照《土地储备办法》规定进行土地储备;承担梅县区人民政府的土地储备土地工作,根据政府储备土地计划及原用地单位申请,草拟收回、收购、置换方案,由区政府签订后,实施土地储备;承担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取得成本的资料审核工作;建立土地储备库,对依法征收、收回、收购、优先购买及其他依法取得后移交储备的土地进行核查验收,将验收合格的土地办理土地移交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负责储备土地入市可行性研究分析及供应土地工作;承办梅县区人民政府及梅县区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08-23
7 开办资金 10.0 100.00 2018-08-23
8 经费来源 经费自理 财政补助一类 2018-08-23
9 名称 梅县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梅州市梅县区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2014-08-07
10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县征地工作的放线、丈量、登记、结算、发放补偿清单等,参与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可行性报告论证,协助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手续,落实征地有关事项。2、受委托承担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初审及事务性、技术性工作。3、向有关单位提供与征地、土地储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性服务;受委托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妥善处理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之间产生的问题。4、对县政府统一征收(征用)和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5、受委托承担梅县人民政府的土地储备土地工作。根据政府储备土地计划及原用地单位申请,拟定收回、收购、置换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土地储备。6、承办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全区征地工作的放线、丈量、登记、结算、发放补偿清单等,参与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可行性报告论证,协助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手续,落实征地有关事项。2、受委托承担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初审及事务性、技术性工作。3、向有关单位提供与征地、土地储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性服务;受委托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妥善处理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之间产生的问题。4、对区政府统一征收(征用)和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5、受委托承担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的土地储备土地工作。根据政府储备土地计划及原用地单位申请,拟定收回、收购、置换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土地储备。6、承办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08-07
11 住所 梅县新城行政区梅县国土资源局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府前大道国土资源局 2014-08-07
12 举办单位 梅县国土资源局 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2014-08-07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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