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平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4:45 作者: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来源:平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426G18946837U
单 位 名 称: 梅州市平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林远征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5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7-03-31 证书有效期: 2021-06-23 至 2026-06-22
住           所: 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域内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有关指标的监测;参加制订辖区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的监测任务;收集、整理、储存本级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环境质量和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年鉴,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时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告;参加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配合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 办 单 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平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姚建国 林远征 2022-01-05
2 住所 平远县大柘镇梅平路22号 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 2021-08-13
3 法定代表人 林远征 姚建国 2021-08-13
4 名称 平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梅州市平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06-23
5 举办单位 平远县环境保护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2021-06-23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县内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环境纠纷仲裁监测。 负责区域内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有关指标的监测;参加制订辖区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的监测任务;收集、整理、储存本级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环境质量和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年鉴,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时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告;参加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配合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06-2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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